法律问题~`各位帮哈忙啊..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15 20:12:24
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案例,我想就此写篇论文.在这里,征集一下大家的意见先.
一条乡村泥泞小道上,一农夫驾驶手拖车一辆,手拖车是一车砖.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,上面是一对夫妇.可惜,因路面打滑,这对夫妇的摩托车撞在手拖车上--那是一车砖呀.
结果,男死女伤.
为此,农夫已赔偿夫妇人民币四万.而夫妇家人提起上诉.
明天他们就要打官司了.这是我身边的事啊,说实话,谁都不希望这种事发生.我实在不好说什么,都是身边的人.那,各位来说个理吧.
如果你是律师,你会怎么说呢?

你好像不是学法的,要写什么类型的论文啊?
这个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解决。看双方有无过错,过错大小。
当时有没有报警啊?应当有交警的事故调查结论。
具体处理涉及许多细节,光看你的说明是不够的,否则就会是书面审理,那还要开庭干吗?

我个人认为,驾驶手推车的农夫无罪。

当然!我很同情这对夫妇,同情代替不了法律,你讲手拖车有什么错?你难道不让他下雨天出行吗?农夫并没撞到他,赔他钱已经算人道!
我不是律师,泥泞的路上摩托干吗要跟那么紧呢?以为自己技术高,不会打滑吗?
当然,如果摩托开的比较慢,我想不至于男死女伤,你说呢?
是啊!谁都不希望这种事发生!说多了也没用!
看法厅怎么说吧?

首先看开拖车的农夫是否有驾驶证,是否有违章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情况。再看那对夫妇也是否有上述的违章等行为。根据交通警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入手,看责任如何分担。根据农夫的赔偿能力和该村的生活水平判断赔偿数额是否合理。总之责任和赔偿是正比的。

如果拖拉机属于正常行驶,没有违章,没有超载等情形,那驾驶员不存在过错,不应承担责任,摩托手在行驶的过程中应当自己注意路面情况,有一定的责任。如果道路有管理部门的话,那管理部门应当承担主要责任,比如说公路局。